江苏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简报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丹阳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基本情况概述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第1期

2021-06-15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展开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3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1〕14号)要求,我市成功申报了丹阳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现将项目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区域及规模

重点在司徒、延陵、珥陵、开发区、访仙、丹北、吕城等镇(区),推广“粪便场内堆放+干粪运输车运输+发酵+农田利用”模式,应用腐熟粪肥,在稻麦应用30000亩,蔬菜应用3000亩,林果应用7000亩;在司徒、延陵、珥陵、开发区、访仙、丹北等镇(区),推广“养殖场贮存发酵+吸粪车运输+田间临时储存+农田利用”模式,应用沼液,在稻麦应用50000亩,蔬菜应用4000亩,林果应用6000亩

2、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 号)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有机肥科学合理施用为目标,开展技术模式集成创新、试验示范和效果监测评价,加快构建有机肥施用技术体系。集成推广堆肥还田、沼液还田、秸秆堆沤还田等主要技术,推动有机肥轻简化施用、专业化服务,探索构建多渠道投入、多主体参与、全过程风险管理的有机肥使用制度体系,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减少化肥施用,促进提质增效、种养循环和农业绿色发展。

3、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丹阳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责任分工、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承担主体:市农业农村局与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

社会化服务主体:确定提供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服务的企业(江苏裕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迪飞生物技术丹阳有限公司)作为社会化服务组织,明确责任义务和考核要求,签订协议,并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还田应用主体:优选种植主体,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优选工作基础好、交通方便、示范带动能力强、相对集中连片的农作物生产基地、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应用种植主体,优先安排蔬菜和粮食生产主体,兼顾果茶等经济作物。

4、项目实施目标

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试点,强化创新举措,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发酵、定向配送、机械施用” 的粪污还田利用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打通种养循环通道,推动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1、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

2、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5%。

3、创新建立粪肥还田利用运行机制。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粪便场内堆放+干粪运输车运输+发酵+农田利用”、“养殖场贮存发酵+吸粪车运输+田间临时储存+农田利用”等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

4、培育提升2个粪肥收集、处理、施用专业化服务主体。

5、促进化肥减量施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减少土壤酸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增加绿色有机优质农产品供给。

5、项目资金使用

本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总计投资100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面细化落实项目实施区域、农户、面积、数量,并与实施各方签订责任状、协议;督促第三方企业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包括协议签订(种养农户、企业),设备设施投入,粪污收集、处理;做好第三方企业与乡镇、农户的对接工作;召开项目任务落实推进会。


联系方式:025-8626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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