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 制定遴选标准 落实社会化服务主体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第1期
2021-08-25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 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 号)、江苏省农业 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江苏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推 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1]14 号)精神,按照东海县 2021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1 年 8 月 16-18 日,东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东海县绿色 种养循环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的 12 家报名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综合评定。确定江苏省好徕斯肥业有限公司、东海县智崧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为实施主体,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进 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