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 精心组织社会化服务主体评审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第1期
2021-09-01
2021 年海安市申报并被确定为省级首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3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1〕14号)要求,我市制定了海安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构建1-2种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机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培育2-5个有机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主体。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步伐,8月31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自愿申报、各区镇街道推荐的11 家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局党组讨论后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今年是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实施的起步之年。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海安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