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简报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省级印发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023-08-01

在中央财政支持下,2023年我省在徐州市铜山区等16个县(市、区)接续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为规范项目实施,提升实施质效,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区)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更高水平推广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更高水平构建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社会资本参与的粪肥还田长效机制,加快实现生产主体种养小循环为基础、带动县域内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基本还田种养循环利用,2023年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助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提高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

《通知》强调,2023年试点工作要重点围绕压实各方责任、创新运行机制、优化技术模式、开展效果跟踪监测、构建粪肥流向追溯系统与台账等五个方面展开,切实做到七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监管、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强化质量监管,强化绩效考评、强化宣传引导。各试点县(市、区)要在总结推广前两年试点经验、典型做法、成熟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助推我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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