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项目组织领导
2022-10-13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
〔2022〕35号)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22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3号)有关要求,为规范项目实施,提升项目运行质效,高质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任务,推动我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我市及时成立了东台市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