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简报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新沂 优选服务主体 强化服务与责任担当

新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第3期

2021-09-17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展开绿色 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 号)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1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 点工作的通知》(苏农业〔2021〕21 号要求,采用自愿申 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提供粪污收集处 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服务的企业(不包 含养殖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明确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奖补方式、责任义务和考核要求。入选的社会化 服务组织要按批次做好腐熟粪肥的质量自检工作,确保应用 还田前的腐熟粪肥质量达标,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力争通过 5 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 主体紧密衔接、可复制可推广的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模 式,促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种养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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