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2021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总结评估工作
2022-06-01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开展2021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农财两厅及时沟通会商,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总结评估的通知》(苏农业〔2022〕3号),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自评。试点县(市、区)按照具体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自评打分;二是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根据部、省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试点项目奖补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报送的试点工作方案与项目绩效指标,时序推进,及时总结,强化审计,提升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