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 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遴选评审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第5期
2021-10-29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业〔2021〕21号)要求,高邮市在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对试点工作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了遴选公示,明确公布了粪肥沼液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申报对象和条件。截至公示期结束,共有5家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
10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邀请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以及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对5家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了遴选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主体汇报和察看加工现场,一致认为5家主体符合遴选公告的要求,同意通过遴选。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全程监督评审工作,市财政局农业科、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议。